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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先争优要突出“为民”主题

时间:2015-04-30 来源:成都现代医院点击:

  卫生部日前印发《关于在全国医药卫生系统深入开展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的指导意见》,要求卫生系统把为民服务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,以深入开展“三好一满意”活动为载体,把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引向深入。

  《意见》指出,要增强服务意识,加强作风建设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作为根本宗旨,坚持民生为重、服务为先导,在思想上尊重群众、感情上贴近群众、满腔热忱对待群众。要进一步改进作风、行风,切实纠正一些单位存在的“庸、懒、散”现象。要深入开展“三好一满意”活动,切实加强作风建设,不断提升服务水平,持续改进医疗质量,大力弘扬高尚医德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。

  《意见》提出,要把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与推进深化医改结合起来,在落实医改任务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。推进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和加快医院改革试点,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,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,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。

  《意见》要求,要创新活动载体,践行公开承诺。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广泛开展“亮标准、亮身份、亮承诺”,“比技能、比作风、比业绩”,“群众评议、党员互评、领导点评”等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的活动,带动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争创群众满意窗口、争创优质服务品牌、争当优秀服务标兵。要广泛开展公开承诺活动,把践行公开承诺活动与推动落实惠民政策、办好利民实事、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结合起来,充分发挥“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”等的品牌效应,大力推行便民惠民利民措施。

  《意见》强调,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是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的重点工作。卫生系统要强化组织领导,加强督促指导,突出为民主题,落实惠民措施,把群众满意作为唯一标准,努力把医药卫生系统争先创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。